印度對無縫管和空心異型材作出保障措施終裁
2014年3月11日,印度對進口鐵、合金或非合金鋼制(非鑄鐵和不銹鋼制)無縫管和空心
異型材作出保障措施終裁:建議對進口涉案產品征收2年半的保障措施稅,第一年為25%(從價稅),第二年為15%(從價稅),第三年(6個月)5%(從價稅)。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73041910、73041920、73041990等。
但有三類產品不在征稅范圍內:(1)符合ASTMA213/ASMESA213和ASTMA335/ASMESA335規格,或BIS/DIN/BS/EN,或任何其他同等規格的無縫合金鋼管和空心異型材;(2)非API和專利優質接頭/優質螺紋接頭/優質螺紋管(Q-125、13CR、L-80、P110、C-90、C-95、T-90、T-95);(3)所有符合(2)的13鉻(13CR)等級管和管道;(4)鉆鋌。
在本案中,寶鋼集團有限公司(Baosteel Group Corp China,Shanghai)、江蘇揚州龍川鋼管有限公司(Yangzhou Lontrin Steel Tube Co.Ltd.,Jiangsu Province,China PR)、中國鋼鐵工業協會(China Iron&Steel Association)參與應訴。